中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它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原来的 “CCIB ”认证和“长城CCEE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其英文缩写为“CCC”,故又简称“3C”认证。
该认证是较基础的标准认证,若招标文件里要求出示则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但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区分3C与产品检测两者的概念。3C认证所依据的一般是国标中对安全、环保等进行规定的通用标准和某一类产品的特殊要求,其所涉及的只是对人身和财产会造成伤害、对环境造成危害等因素的限制和规定,并不包括产品所应具备的功能性规定;而产品检测所依据的是国标、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等,以规定产品所具有的功能限定为目标。所以,3C认证当然不能代替产品检测。
其种类
目前我国规定了四种3C认证,它们分别是:安全与电磁兼容标志,后缀标识是“S&E”;一种是安全认证标志,后缀标识为“S”;一种是电磁兼容标志,后缀标识为“EMC”;第四种是消防认证标志,后缀标识为“F”。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便电源通过了3C认证也是不完全的,只有同时获取安全及电磁兼容认证的产品,才会被授予CCC(S&E)标志,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3C认证。
主要特点
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没有3C认证的产品禁止在市场上销售。有这种标志的产品才是合格产品。目前,中国公布的首批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共有19大类 132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