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直接优惠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需要缴费吗?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明确规定承担评价工作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保障评价工作人员和经费,评价工作机构不向企业收取相关费用,不向中介机构委托相关工作。
3: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手续方便吗?
答:非常方便,全程网络进行,不需要纸质文件。
4:财税〔2017〕34号文件中提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哪种企业?
答:不是各地自行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明确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及评价标准,它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特殊情况: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只需要符合条件(一)到(四)项即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受评价分数限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什么是居民企业?
答: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6: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指的是什么?
答: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
7:文件中提到的“近五年内”包括当年吗?
答:包括。
8: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中的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0号)《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有关规定进行归集(具体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
9:评价办法提到的几个指标口径(销售收入、成本费用、职工总数)口径是怎么样的?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有规定:
销售收入:采用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数据,为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
成本费用:采用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职工总数:按照全年季平均数计算:公式为季平均数=(季初数+季末数)÷2,全年季平均数=全年各季平均数之和÷4。且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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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