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耐火陶瓷纤维 1、制品不得受潮和挤压; 2、切割制品时,其切口应整齐; 3、胶粘剂使用时应搅拌均匀;
4、制品表面涂刷耐火涂料时,涂料应均匀、满布,多层涂刷时,前后层应交错;
二、耐火喷涂料
1、喷涂料应采用半干法喷涂,喷涂料加入喷涂机之前,应适当加水润湿,并搅拌均匀;
2、喷涂时,料和水应均匀连续喷射,喷涂面上不允许出现干料或流淌;
3、喷涂方向应垂直于受喷面;
4、施工中断时,宜将接槎处做成直槎,继续喷涂前应用水润湿;
三、耐火浇注料
1、在施工中,不得任意改变耐火浇注料的配合比,不应在搅拌好的耐火浇注料内任意加水或其他物料。
2、耐火浇注料的浇注应连续进行,在前层浇注料凝结前,应将次层浇注料浇注完毕,间歇超过凝结时间,应按施工缝要求处理。施工缝宜留在同一排锚固砖的中心线上。
3、耐火浇注料在施工后,应按设计的规定方法进行养护,养护期间不得受外力或振动。
四、耐火砖
1、留设膨胀缝的位置。应避开受力部位、炉体骨架和砌体中的孔洞,砌体内外层的膨胀缝不应互相贯通,上下层应相互错开;
2、 湿砌时,所有砖缝中泥浆应饱满,其表面应勾缝,泥浆凝结干燥后,不得敲击砌体
3、砖的加工面,不宜朝向炉膛,炉子通道内表面及膨胀缝;
4、砌砖中断或返工拆除时,应做成梯形斜槎;
5、 加工砖的厚度不得小于原砖厚度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