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进口报关报检所需资料与文件
1、合同、invoice、箱单、提单或运单
2、国外原产地证、植物检疫证书
3、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4、进出口权证书
5、报关报检委托书
三、水果进口税率
1、鲜芒果 08045020.01 进口关税 15% 增*税10%;
2、鲜龙眼 08109030.00进口关税 12% 增*税10%;
3、鲜菠萝 08043000.01 进口关税 12% 增*税10%;
4、樱桃 08092900.00 进口关税 12% 增*税10%;
注:从东盟统一国进口零关税,部分国家可以享受优惠税率。
四、进口水果应当符合以下检验检疫要求:
1、不得混装或夹带植物检疫证书上未列明的其他水果;
2、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及枝、叶等植物残体;
4、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规定;
5、输出国或地区与中国签订有协定或议定书的,还须符合协定或议定书的有关要求。
五、 检验检疫机构依照相关标准对进境水果实施现场检验检疫:
1、核查货证是否相符;
2、核对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上的相关信息及官方检疫标志;
3、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征、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现场检疫发现可疑疫情的,应送实验室检疫鉴定;
4、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