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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承兑汇票兑现业务-可先转款再收票

莆田承兑汇票兑现业务-可先转款再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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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翰兴贸易公司可上门办理
莆田承兑汇票:
现场交易
泉州承兑汇票:
上门办理兑现
石狮承兑汇票:
大量买断
单价:
面议
起订:
1 张
供货总量:
666 张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福建 泉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2-11-08 15:35
浏览次数:
96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广州翰兴贸易雷竞技登录
  •     [诚信档案]
  • 联系人苏翰斌(先生)     
  • 会员 [当前离线] [加为商友] [发送信件]
  • 邮件253037704@qq.com
  • 电话18620635687
  • 手机18620635687  [发送短信]
  • 地区福建-泉州市
  • 地址福建省地区承兑汇票办理
  •  
     
    产品详细说明
     莆田承兑汇票兑现业务-可先转款再收票
    上门兑现莆田市企业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电子承兑汇票换现业务办理-苏先生 18620635687(微信同号)
     
    提示承兑
     
    1.概念。提示承兑是指汇票的持票人,向汇票上所载的付款人出示汇票,请求其承诺付款的行为。由于提示承兑的目的仅在于请求付款人就是否承担到期付款义务加以确定,所以,对于提示人的资格一般无特别要求。
     
    2.提示承兑的期间。
     
    (1)对于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3.提示承兑的法律后果。尽管是否提示承兑是持票人的自由,但其法律后果却不同。我国票据法第40条第2款规定,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可见,提示承兑的效力,主要表现在追索权的保全上。
     
    4.提示承兑的例外。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须承兑。因为该种汇票不具备信用功能,只是作为支付和汇兑的工具而存在。持票人请求付款一旦遭到拒绝,即可行使追索权。我国目前使用的银行汇票,均为见票即付的汇票,因而无须承兑。
     
    (福州|龙岩|南平|宁德|莆田|泉州|石狮|晋江|南安|三明|厦门|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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