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7】38号规定,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下同);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试点地区包括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 )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前文述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较多的优惠政策,那何为高新技术企业呢?
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下称《认定办法》,或32号文)第2条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准则,即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八大行业: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认定办法》第11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准则,即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zui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zui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zui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概言之,《认定办法》从8个方面认定,主要包括:(一)年限;(二)知识产权;(三)主要产品(服务);(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五)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六)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八)安全质量和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