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5种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鼓励新技术集成应用。推荐项目具有以智能工厂为载体,以关键制造环节智能化为核心,以端到端数据流为基础、以网络互联为支撑等特征,可有效缩短产品研制周期、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
四、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湖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需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须符合《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且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四)项目实施良好,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成效显著。
五、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省经信委向各地经信委发文,启动当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组织试点示范项目推荐。
(二)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地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开展多种模式试点示范的项目,并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各地于规定时间前将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书(附件3)一份及其电子版报省经信委机械汽车产业处。
(四)省经信委对各地推荐项目,组织项目核查,召开相关领域专家评审会,按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五)省经信委通过其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